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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大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年复配250吨农药及合成100吨乙蒜素原药生产项目
2007-02-05 09:25  文章来源:禹王台区招商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供求

               河南省大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
           年复配250吨农药及合成100吨乙蒜素原药生产项目
                  评价结论公告
  建设项目情况简介:
  本项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,开通公路与310国道交汇处向南500m路东。项目总投资694.97万元,占地面积50亩,建设内容为年复配250吨农药及合成100吨乙蒜素原药,项目建成后,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707.61万元,年均利润498.65万元,为开封市的发展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。
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:
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甲醇、甲苯等有机废气和硫化氢、乙蒜素等恶臭气体;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,仅有生活污水排入马家河;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、引风机以及锅炉风机产生的噪声;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还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。此外,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。
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:
  本项目产生的NO废气经降膜吸收塔和填料喷淋塔处理后,基本可全部去除,由此产生的氨与二硫二乙烷、乙蒜素等有机废气,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,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;硫烷化废水预处理后蒸馏,氧化废水作为吸收液回收稀硝酸,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;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、隔声、消声等降噪措施并距离衰减后,确保厂界达标;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,处置率100%;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,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制定应急预案后,风险发生的几率及其危害程度可降到最低。
  具体防范措施详见报告书简本。
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:
  河南省大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年复配250吨农药及合成100吨乙蒜素原药生产项目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项目选址、布局合理,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,污染物排放均得到有效控制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因此,在保证污染防治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,并充分考虑环评报告所提建议后,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,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。
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:
  查阅方式:①汪屯乡政府办公室 ②开封市禹王台区商务之窗
  查阅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。
    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。
  调查范围: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居民、单位法人及专家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公众可以就项目厂址选择、项目性质、建设内容、环境适宜性、环境风险及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开封市环境科研设计所提出书面意见。
  起止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。
  联系方式:(见下)
  建设单位:河南省大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
  地址:郑州市文化路126号北晨商务D座1201室
  邮编:450011
  联系电话:13937195973
  传真:0371-63563380
  电子邮件:czr528@sohu.com
  环评单位:开封市环境科研设计所
  地址:万善街2号
  邮编:475000
  联系电话:3158807
  传真:3150869
  电子邮件:kfhks@sohu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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